1.基本情況:湖南省國鼎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擬通過公開選聘方式確定3家律師事務所,采取風險代理方式清收歷史債權,前期給予成交供應商一定數額的律師費做為項目啟動資金,后期按成功收回債權的一定比例(即成交收費費率)計提給予風險代理服務費(風險代理服務費=成功收回債權金額×成交收費費率-項目啟動資金,具體計算方式詳見選聘文件報價一覽表)。
2.項目名稱:湖南省國鼎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清收債權風險代理項目,本項目分三個標段,第一標段清收4家欠款單位共2967.50萬元債權,第二標段清收11家欠款單位共2733.96萬元債權,第三標段清收約80家欠款個人和單位共約1.42億元債權。
3.選聘代理編號:HNSPMH-CG2022-004。
4.合同期限(即清收期限):第一標段、第二標段各1年,第三標段1.5年,因債務人主體資格復雜或部分債權收回成功概率較大或訴訟周期較長等原因需要延長合同期限的,經選聘人同意可以適當延長,延長時間最長不超過1年。
5.項目預算(即風險代理服務費):本項目沒有明確預算金額,以成功清收債權數額為基數,按成交收費費率計提風險代理服務費。
6.風險代理服務費最高限價(即最高收費費率):成功收回的債權100萬以下部分,不得超過18%;100萬元以上不足500萬元部分,不得超過15%;5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部分,不得超過12%,1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部分,不得超過9%;5000萬元以上部分,不得超過6%。
7.選聘方式:公開選聘。
8.評標方法:綜合評分法。
9.其它:參加選聘供應商只能報其中1個標段。
詳情見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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